杭州医学院关于办理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缓测、免测申请的规定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》国办发【2016】 27号、教育部关于印发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》 教体艺【2014】 3号文件、教育部发布《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教高【2019】6号文件制定我校体测免测、缓测规定如下:
一、免测条件:
1、残疾;
因生理缺陷无法参加体育运动者
2、疾病;
(1)、住院:测试期间住院或测试前住院直至测试时仍不适合剧烈运动者(须持住院病历原件或复印件)
(2)、长期疾病:先天性或陈旧性疾病,不适合剧烈运动者(须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)
(3)、突发疾病或事故,导致丧失运动能力者,直至测试和补测时不能恢复者(须持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就以证明或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)
3、保健课申请完成者;
4、院校外派,全年或多年连续在外不能返校者;
二、免测办理流程:
1.在辅导员处领取或体育部网站“体测中心”栏“文件下载“中下载免测申请表,个人填写申请表,并附相关证明资料(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免测条件中的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材料);
2.持以上材料到校医务室和所在学院盖章。
3.持1、2材料(校医务室和所在学院意见盖章后的免测申请表)到体育部国防素质教研室(临体育馆202、滨体育馆204)办理免测。
注:所填的申请表,交体育部归档,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。
附:
三、缓测条件:
1.因病:因偶然的、经短期修养后可恢复的伤病;
2.因事:因临时的、短期的公事或私事,无法参加已安排的测试的;
四、缓测办理流程:
1.持相关材料(校医院及以上证明或所在院系开具的请假单)到体育部国防素质教研室(临体育馆202、滨体育馆204)赵老师处办理缓测。
注:已办理缓测的同学,允许该生暂缓参加已经安排的体质测试,但该生必须参加补测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:
1.因健康原因免测本年度或四年《标准》的学生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需注明“因健康原因免于测试”。
2.因事假原因获准免予本年度执行《标准》的学生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需注明“因事假某年度免测”
3.只有办理了暂缓执行《标准》手续的学生,才可参加补测。
4.未参加年度组织的体质健康测试,也没有办理免测手续或缓测手续,本年度测试成绩按照零分处理,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,未能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合格要求者不能毕业。
5.原则上只安排一次补测,补测时间另行通知。
杭州医学院体育部
2022年2月